若企業準備以日本特定技能雇用補足餐飲、製造、旅宿或物流現場的人力,最常見的誤解是「找到人、辦好簽證就結束」。實際上,外籍員工抵日後的住宿、銀行帳戶、手機、行政手續、日語適應與申訴處理,都會直接影響留任與合規。日本登錄支援機構正是協助企業完成這段落地流程的重要角色,也是接收企業不能只以最低月費挑選的合作對象。
對正評估赴日設立公司的台灣家族企業而言,招募外籍人才往往與日本法人設立、經營管理簽證、現場缺工及營運擴張同步發生。企業必須同時確認職務是否符合在留資格、薪資是否與日本人同等、勞動保險是否完成,以及總部與日本子公司誰負責日常管理。若缺少制度化分工,即使人員順利到職,也可能在續簽、工時或生活支援環節產生風險。
本文會先說明登錄支援機構的法定定位與十項支援,再把日本外籍員工招聘、在留資格、雇用契約、保險與加班管理串成一條實務流程。接著將提供機構比較準則、費用判讀、企業自行支援的條件,以及與日本勞務顧問協作的治理方式,讓決策者能在委託前清楚掌握責任、成本與可查核的服務成果。
日本登錄支援機構的角色與十項法定支援

先釐清登錄支援機構與接收企業的責任
直接答案是:日本登錄支援機構可受接收企業委託執行特定技能1號外國人的支援計畫,但不能取代雇主對合法聘僱、薪資、工時與職場安全的責任。制度的核心,是讓外籍員工能理解工作條件並穩定生活,而非把人事工作完全外包。企業仍應保留雇用契約、出勤、薪資、面談與申訴處理的管理紀錄,並定期確認受託機構確實履約。
實務上,約有80%的接收公司會向註冊支持機構尋求有關接收特定技能外國人的活動的支持。這項比例反映的不是企業缺乏人資能力,而是特定技能制度同時牽涉入管程序、母語溝通與地方行政服務。尤其是剛成立日本公司的台灣企業,若尚未建立日文人資、總務與夜間緊急聯絡機制,先委託具備產業經驗與當地網絡的機構,通常比自行摸索更能控制初期風險。
接收企業在簽約前應先向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公開名簿核對登錄編號、有效狀態、可支援語言與服務據點,再確認該機構是否能服務員工實際居住地。只看業務簡報或仲介推薦並不足夠;企業應要求查看支援責任者配置、面談紀錄樣本、緊急事故升級流程及個資管理方式。委託關係必須以書面明定工作範圍、費用與解約後的交接責任。
- 登錄支援機構執行支援計畫,不承接雇主全部法定責任。
- 接收企業仍須管理薪資、工時、職安、續簽配合與申報。
- 簽約前應核對官方登錄狀態、服務地區與實際支援語言。
十項支援不是福利清單,而是到職後的合規基礎
直接答案是:對特定技能外國人的支援內容有以下10項,且必須依核定的支援計畫確實執行。其範圍涵蓋入國前說明、入出境接送、住宅與生活契約協助、生活導向說明、行政程序陪同、日語學習機會、諮詢與申訴處理、日本人交流、轉職支援及定期面談。企業若把這些事項當成可有可無的員工福利,容易在查核或續簽時無法提出證明。
其中最容易被低估的是住房與生活契約。外籍員工初到日本時,租屋保證人、押金、電力瓦斯開通、手機門號與銀行帳戶常彼此牽連;若工作地點在地方城市,多語窗口與交通條件又會增加難度。好的支援不只是把文件交給員工簽名,而是確認住所安全、費用透明、通勤可行,並用員工理解的語言解釋垃圾分類、醫療就診與災害避難資訊。
十項支援亦包含日語學習機會與促進與日本人交流,但企業不宜只以「提供課程連結」交差。較可驗證的作法是記錄課程資訊、出席狀況、工作所需詞彙訓練與導師回饋,並安排能實際解決問題的溝通窗口。對製造現場而言,安全標示、品質異常通報、機械操作指令與請假規則,更應以多語方式確認員工真正理解。
- 入國前說明必須讓員工理解工作內容、薪資與禁止收取不當費用。
- 住房、行政陪同與生活導向應留下日期、語言與完成紀錄。
- 日語與交流支援應連結實際工作安全及留任需求。
企業自行執行時的最低做法
企業若選擇自行支援,應配置能以員工母語或可靠翻譯溝通的人員,建立可追溯的支援台帳,並確保日本辦公室能在員工遇到疾病、事故或住宿問題時即時回應。無法長期維持這些條件時,委託登錄支援機構通常更適合。
定期面談與轉職支援如何保護企業與員工
直接答案是:特定技能外國人和監督者,有義務每3個月進行1次以上的定期面談。面談的目的不是確認員工「有沒有抱怨」,而是用員工能充分表達的語言,及早辨識未付加班費、住宿不當、職場霸凌、護照保管或工作內容不符等風險。面談後應形成紀錄,標示發現事項、改善責任人、完成期限與是否需要通報相關行政機關。
當接收企業因經營因素解除契約時,支援責任不會因離職通知而立即消失。支援計畫應包含協助求職、提供職缺資訊、安排必要面談與協助辦理轉職相關程序,避免員工因資訊不足落入非法工作或失聯風險。企業也應區分「員工主動離職」與「公司原因解約」,並保留客觀文件,以免影響後續招募、在留程序及品牌聲譽。
建議董事長室或日本法人負責人每季檢閱一份匿名化支援報告,至少包含面談完成率、緊急案件數、住宿與行政手續完成情形、語言支援需求、離職原因及改善進度。這樣做能讓支援機構從單純代辦者,轉變成營運風險的早期預警夥伴;也能讓台灣總部看見現場真實狀況,而非只接收「一切正常」的口頭回報。
- 面談須兼顧員工與監督者,並保留可稽核紀錄。
- 公司原因解約時,應啟動具體而非形式化的轉職協助。
- 季度報告可將生活支援轉化為留任與合規管理指標。
日本外籍員工招聘與在留資格的實務路徑
招聘前先以職務內容選擇正確的在留資格
直接答案是:日本外籍員工招聘應從「實際工作內容」倒推在留資格,而不是先找到人再調整職稱。日本的在留資格分為29種,不同資格對學歷、職歷、技能測驗、日語能力與可從事工作有不同要求。企業應把職務說明拆成每日工作比例、管理責任、使用工具、客戶溝通與預定薪資,再由行政書士或專業人士判斷是否適用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特定技能或其他路徑。
日本的特定技能制度於2019年4月設立,目前一共分12個領域、最長可工作5年的「特定技能1號」,以及需要熟練技能、允許攜眷及事實獲永久居留櫂資格的「特定技能2號」。因此,餐飲門市、食品製造、住宿服務或工地現場缺工,不能直接套用辦公室職員常見的技人國做法;職務本質、候選人條件與產業規則都必須一致。
以台灣製造業赴日設廠為例,若希望招募能操作產線的海外人員,企業要先確認工種是否屬可適用領域、候選人是否通過規定考試,以及工廠是否具備接收企業資格。若工作重點是海外採購、雙語客戶開發或技術管理,則可能更適合檢視技人國路徑。先完成這層判斷,才能避免錄取後才發現工作內容與申請理由不一致。
| 比較項目 | 特定技能1號 |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 | 特定技能2號 |
|---|---|---|---|
| 適合職務 | 指定產業現場工作 | 專業技術與國際業務 | 熟練技能工作 |
| 在日工作期間 | 最長5年 | 依許可期間續簽 | 可長期續簽 |
| 生活支援 | 須執行支援計畫 | 依企業管理需求 | 依制度及企業需求 |
| 家庭安排 | 原則不攜眷 | 依資格規定 | 允許攜眷 |
- 先撰寫真實職務比例,再選擇在留資格。
- 特定技能與技人國的工作內容、資格條件及管理義務不同。
- 跨國招聘前應同步檢查產業別接收資格與候選人測驗條件。
把招募、COE與到職拆成可管理的責任鏈
直接答案是:跨境招募的關鍵不是一次送出申請,而是讓職缺、履歷、面試紀錄、雇用條件書與在留申請內容彼此一致。企業應在錄取前建立文件清單,包含候選人的身分資料、學經歷或技能證明、日語能力、職務說明、組織圖、公司營運資料及薪資條件。若候選人在海外,通常還會經過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與簽證程序,責任人與時程必須事先排定。
日本雇主也應建立入職前九十天計畫。第一階段確認簽證與住房,第二階段處理住民登錄、銀行、手機與通勤,第三階段則以安全教育、導師制度、工作回饋與生活追蹤為主。將這些工作分派給招募公司、登錄支援機構、日本法人總務及現場主管,可避免每個人都以為「別人會處理」,最後讓新員工在到職首週就失去信任。
對於續簽與轉職情境,企業不可等到期限逼近才收文件。通常情况下,如果当前的停留期限为六个月或以上,则可以在到期前三个月提交延期申请。內部宜設定更早的提醒機制,提前檢查護照、在留卡、雇用狀態、職務變更及納稅或保險資料是否一致。若員工離職或所屬機構資訊改變,原則上須於14日內向入管申報。
- 以同一份職務內容貫穿招募、面試、契約與在留申請。
- 入職前九十天計畫應指派明確責任人與完成期限。
- 續簽、離職及所屬機構異動都需要預先建立通報流程。
用市場數據校正招募策略與留任預期
直接答案是:外籍人才已是日本勞動市場的重要組成,企業應把招聘視為長期人力策略,而非短期補缺。2023年日本雇用外國人的企業高達318,775家,雇用人數達到2,048,675人。當越來越多企業爭取相同人才時,僅靠仲介快速補人往往不足;透明薪資、明確職涯、可理解的工作規則與住宿品質,會直接影響候選人是否接受與持續任職。
人才來源也不應只憑印象決定。越南518,364人,佔了25.3%,其次是中國佔19.4%、菲律賓佔11.1%。這些數字可協助企業思考語言支援、文化溝通與招募管道,但不能用國籍刻板印象替代個人評估。較穩健的作法,是建立結構化面試表,同時評估技能證明、工作理解、日語溝通、安全意識、輪班接受度與職涯期待。
缺工嚴重產業更需要先做好留任設計。例如71.1%的旅館業面臨全職員工短缺的問題,遠高於整體行業的51%。餐飲、旅宿與零售業若只以排班彈性作為賣點,卻沒有清楚休假、加班、住宿與升遷規則,很容易造成早期離職。建議在面試階段就以母語或易懂日語說明實際班別、旺季工作量與薪資結構,降低到職後落差。
- 市場競爭提高後,薪資透明與生活支援都是招聘條件。
- 國籍比例可作為語言資源規劃依據,不應成為用人偏見。
- 缺工產業應在面試階段說明真實工時、輪班與升遷條件。
日本雇用契約、保險與加班管理的合規底線
日本雇用契約要讓外籍員工真正理解
直接答案是:日本雇用契約不應只是一份日文制式文件,而應是雇主與外籍員工共同確認工作內容、薪資、工時與權利義務的依據。企業至少要以書面清楚載明雇主名稱、工作地點、職務、契約期間、工時、休息休假、工資計算與支付方式、離職事項及是否有固定加班費。對特定技能人員,更要確認內容與支援計畫及在留申請資料相符。
跨境企業最常出現的風險,是台灣總部以為日本子公司可沿用原有聘書格式,卻未調整日本法令、薪資單與就業規則要求。建議日本法人設立後,由在地人資或日本勞務顧問檢視範本,並製作員工可理解的翻譯說明。翻譯不是為了降低日文契約效力,而是為了確認員工知道試用期、調職範圍、輪班、扣款、交通費與離職程序。
實務操作時,簽約前應安排「回述確認」:請候選人以自己的語言說明職務、基本薪資、預估加班、休假、住宿扣款及申訴窗口,並記錄確認日期。這項流程能及早發現仲介口頭承諾與公司正式條件不一致的問題。尤其在海外招聘中,企業必須禁止任何不透明的仲介費、違約金或護照扣留安排,避免招募階段就埋下勞資爭議。
- 契約應明示職務、工時、薪資、休假、工作地點與離職事項。
- 日文正本外,宜提供員工理解的語言版本或說明文件。
- 簽署前的回述確認可降低招募承諾與實際條件落差。
日本員工雇用勞保與社會保險要依條件逐項判定
直接答案是:日本員工雇用勞保不能用「外國人」或「正職」單一標籤判斷,應依工時、雇用期間、企業規模與工作型態逐項檢查。日本雇用保險常見的適用判斷條件,是每週規定雇員的工作時間為20小時以上及31日以上;保險費率均為1.55%。企業經營者承擔0.95%、雇員承擔0.6%(2023年4月修訂)。實際適用與費率仍應依最新官方公告及產業別規定核對。
日本社會保險則涉及健康保險與厚生年金等制度,企業不能只因員工持有特定技能在留資格就自行排除。從2024年10月開始超過51人的企業,若短時數勞工每週工作時間超過20小時、每月薪資88,000日圓以上,便要特別檢視健康保險與厚生年金的適用條件。這對員工數在51人以上的台灣企業日本據點尤其重要,因為兼職或排班人員常是漏管區域。
保險不只是成本,也關係員工在日生活安全。醫療費的7成由保險機構直接支付給醫療機構,剩餘3成由受保人負擔;厚生年金的保險費則可見18.3%,由受保人與企業經營者各自承擔一半。企業應在到職說明中,用易懂方式解釋保費扣款、保險證明、就醫方式及申請窗口,並讓薪資單上的項目能與契約及投保資料相互對照。
- 勞動保險與社會保險應以工時、期間、薪資及公司規模綜合判定。
- 員工數較多的企業,需特別盤點短時數勞工的適用資格。
- 投保完成後,仍應以員工理解的方式說明扣款與醫療使用。
建議的月度查核流程
日本法人每月應由薪資、出勤與人事資料交叉比對:確認新到職與離職人員是否已辦理必要程序、工時是否改變、扣款是否正確,以及員工是否收到可理解的薪資單。涉及個案判定時,應交由日本勞務顧問或社會保險勞務士覆核。
日本勞基法加班必須與現場排班一起管理
直接答案是:日本勞基法加班的合規關鍵,在於企業能否用出勤紀錄證明工時、休息與加班安排都受控。日本的基本法定工時是1日8小時、1週40小時;若需要法定工時外勞動,企業不能只靠主管口頭同意,而應先建立合法程序、正確計算割增工資,並讓現場主管了解排班限制。對輪班制工廠、餐飲門市與物流倉儲而言,這是日常營運而非年末才處理的議題。
一般原則下,加班上限為每月45小時、每年360小時;即使在特別條款情況,也不可把高工時當成長期常態,全年上限涉及720小時等限制。企業應以部門、職類與個人三個層次設定預警,而非只看全公司平均。外籍員工若因日語能力有限而不敢拒絕臨時加班,主管更應主動確認其理解程度,避免「自願」成為沒有紀錄的管理漏洞。
日本勞基法加班的另一個風險是工作時間定義不完整,例如交班、制服更換、晨會、安全點檢、等待指示或下班後訊息回覆是否被計入工時。企業可透過打卡資料、門禁、工作群組與主管排班紀錄交叉檢視,發現差異就立即修正。將多語安全教育、加班申請、請假與申訴流程放在同一份入職手冊,較能降低因資訊不對稱產生的爭議。
- 工時管理必須同時涵蓋排班、打卡、休息與加班申請。
- 應以個人及部門預警,避免平均數掩蓋高工時個案。
- 交班、晨會與安全點檢是否為工時,應由公司制度明確定義。
挑選登錄支援機構:費用、能力與查核清單
月費之外,先比較能否完成法定支援
直接答案是:選擇日本登錄支援機構時,最重要的不是報價最低,而是服務內容是否能完整覆蓋員工所在地、使用語言與產業情境。委托費一般為每月2萬~3萬日元左右 (1人) 。不過,這個區間通常只能作為基本預算起點;入國接送、住房安排、翻譯、緊急應對、跨縣市交通、簽證申請協助與轉職支援,可能各自有附加計費方式。
企業應要求報價單逐項標示「包含、次數上限、額外費用、由誰支付」四個欄位。舉例來說,若員工到職地在地方工業區,機場接送與市役所陪同可能需要長途移動;若員工母語不是機構常用語種,口譯品質與可用時段也需要事先確認。沒有拆項的低價方案,容易在員工抵日後才出現臨時加價或服務落差。
對51人以上或多據點企業而言,更適合採用年度總成本觀點:除了每人月費,還要估算招募費、簽證行政費、機票、住房初期費、翻譯、社會保險、教育訓練與離職替補成本。財務部門可用每位員工到職後六個月、十二個月的留任率與額外支出回顧委託成效,而不是只比較簽約當下的單價。
- 每月費用應拆解基本服務、次數上限與附加項目。
- 地方服務、少數語種與夜間緊急支援通常需要特別確認。
- 應以年度留任成本,而非單一月費,評估委託效益。
用可驗證的問題檢查服務品質
直接答案是:好機構必須能提出可查核的作業證據,而不只是承諾「有經驗」。企業面談時可直接詢問:支援責任者與支援擔當者各負責多少案件?是否能以員工母語進行面談?夜間及假日緊急電話由誰接聽?收到投訴後多久回覆、如何升級?這些問題能快速分辨機構是否擁有可運作的服務流程。
第二步是要求看去識別化的文件樣本,例如入國前說明紀錄、生活導向資料、定期面談表、異常案件改善追蹤表與企業月報。文件應能顯示日期、使用語言、執行人、員工確認與後續處理,而非只有勾選框。對食品製造或餐飲企業,還可確認機構是否理解衛生規範、輪班、宿舍管理及突發缺勤對現場的影響。
第三步是做情境測試。企業可提出「員工半夜發燒」、「房東要求搬離」、「主管與員工對加班費有爭議」等案例,請機構說明第一通電話如何處理、何時通知雇主、何時需找醫院、翻譯或行政機關,以及事後如何留下紀錄。能給出明確責任鏈與時間點的團隊,通常比只強調招募人數的業者更可靠。
- 檢查人員配置、母語能力、緊急應對與投訴升級流程。
- 要求檢視去識別化紀錄,確認服務可被追蹤與稽核。
- 用真實情境測試,判斷回應能力是否符合企業所在地需求。
哪些情況適合自行支援,哪些情況應委託
直接答案是:企業在日本已有成熟人資、可多語溝通人員、生活支援網絡與紀錄制度時,可以評估自行履行支援;反之,首次招募特定技能人員、員工居住地分散或缺少母語窗口時,委託較為穩健。自行支援不代表只要指派一名雙語主管即可,企業必須持續完成十項支援,並能因應離職、疾病、住宿與申訴等非上班時間事件。
折衷作法是採取「企業主責、機構協作」模式。日本法人負責雇用契約、薪資、出勤、職場教育與主管管理;登錄支援機構負責生活支援、定期面談與入管支援計畫的執行;日本勞務顧問則協助就業規則、社會保險、勞動保險與工時制度。三方若沒有書面責任矩陣,很容易在爭議發生時相互推諉。
委託契約中還應寫清楚終止條款,包括提前通知期間、已收費用處理、未完成案件交接、員工個資返還、面談紀錄移交與緊急聯絡不中斷的安排。若機構更換或企業改為自行支援,最怕的不是行政表格,而是員工突然不知道該找誰協助。把交接義務寫入契約,才能維持支援品質與企業信任。
- 自行支援的前提是具備多語人員、紀錄制度與緊急應對能力。
- 企業、支援機構與勞務顧問應以書面分配責任。
- 解約條款應保障員工支援不中斷與資料可完整交接。
赴日企業的人力治理:從法人設立到持續合規
日本公司設立與聘僱計畫應同步規劃
直接答案是:赴日設立法人時,就應把人力計畫、簽證、會計與勞務管理一起納入商業計畫,而不是公司登記完成後才開始補文件。若負責人需要日本經營管理簽證,事業內容、辦公場所、資金與人員配置都會影響整體規劃。自2025年10月起,外國法人或自然人若要在日本設立公司並申請「經營・管理」簽證,最低資本金為3,000萬日圓,並須具備實體辦公場所與至少1名全職員工。
對傳統製造、貿易、電商與餐飲企業而言,最實際的做法是先畫出十二個月營運圖:何時設立日本公司、何時開立帳戶、何時簽倉庫或門市、何時聘請日本籍或外籍人員、誰負責源泉徵收稅與社會保險。這份圖能讓董事會看見資金投入與人力到位的先後關係,也能避免為了申請簽證而提出與實際營運脫節的職務或組織安排。
日本會計與人事資料也要提早串接。薪資、交通費、加班費、社會保險扣款及源泉徵收稅應能從雇用契約、出勤紀錄與薪資系統相互驗證;董事與現場主管則要知道哪些資料必須保存、哪些異動要立即回報。先建立月度關帳與人事異動流程,遠比發生勞檢、入管查核或員工申訴後再補資料更有效率。
- 法人設立、經營管理簽證與首批聘僱時程應放在同一份計畫中。
- 人事資料、薪資、會計與稅務資料需要可交叉驗證。
- 先設計月度流程,可降低日後入管與勞動合規風險。
日本勞務顧問如何與內部管理團隊分工
直接答案是:日本勞務顧問的價值在於把法規要求轉換為企業可執行的制度,但不能取代經營者的用人決策與現場管理。顧問可協助檢視就業規則、工時制度、勞動保險、社會保險、薪資與離職程序;內部主管則必須落實排班、教育、績效面談與職場溝通。若高層把所有人事問題交給外部專家,現場文化問題仍會持續累積。
建議企業建立每月一次的人力合規會議,由日本法人代表、人資或總務、財務、現場主管、登錄支援機構窗口及日本勞務顧問參與。會議不需冗長,但應固定確認新到職與離職、在留期限、工時異常、投保、薪資更正、員工申訴、住宿問題與即將到期的申報事項。這能將零散事件轉化為可追蹤的管理清單。
對台灣總部而言,最重要的是設定不會扭曲日本現場的監督指標,例如留任率、缺勤率、面談完成率、加班預警案件、保險程序完成率與申訴結案天數。總部不必介入每一次生活協助,但應確保日本團隊有足夠預算與權限解決問題。這種治理設計能兼顧跨國控管與在地快速反應,避免只追求表面人數成長。
- 勞務顧問負責制度專業,企業主管負責日常執行與文化管理。
- 月度合規會議可整合簽證、人事、保險、工時與生活支援。
- 總部宜追蹤風險與留任指標,而非介入所有個案細節。
官方資料與專業支援的查證入口
直接答案是:涉及登錄支援機構、特定技能與在留資格的判斷,應優先回到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官方制度說明與名簿,而非僅依仲介行銷內容。企業可從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特定技能專區查核支援計畫、接收機構義務與登錄支援機構相關資訊:https://www.moj.go.jp/isa/policies/ssw/ 。在簽約、招募或制度調整前,以官方資料核對最新要求,是最基本的風險控管。
勞動條件、外國人雇用狀況與職場政策,則可參考厚生勞動省外國人雇用對策頁面: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0000180915.html 。社會保險、厚生年金與適用程序,應查閱日本年金機構:https://www.nenkin.go.jp/ 。這些來源可協助企業建立內部查核表,但個別僱用型態與地方實務仍可能需要專業人士確認。
若企業同時面臨日本開公司、經營管理簽證、會計帳務、源泉徵收稅與外籍人員管理,建議由熟悉台日商業慣例的在地團隊整合行政書士、稅務師、會計師與日本勞務顧問。先做職務、法人、簽證與保險的整體診斷,再決定招募與委託方案,能讓人力支援真正服務於日本市場的長期營運,而不是成為持續補救的行政負擔。
- 優先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資料查核特定技能與登錄支援制度。
- 以厚生勞動省與日本年金機構資料確認勞動及保險事項。
- 跨境設點宜整合簽證、會計、稅務與勞務專業,避免資訊斷裂。
總結
日本登錄支援機構的真正價值,不在於替企業完成一次性簽證或接機,而在於把特定技能員工從錄取、入境、生活安定到穩定任職的風險納入可管理流程。企業若能同時建立正確的在留資格判定、透明的日本雇用契約、保險與工時制度,並以可查核標準選擇支援夥伴,就能讓外籍人才成為日本事業擴張的長期戰力。
重點整理
- 登錄支援機構可執行支援計畫,但雇主仍須承擔聘僱、薪資、工時與職安責任。
- 特定技能招聘必須先確認真實職務內容與在留資格的匹配性。
- 雇用契約、雇用保險、社會保險及加班管理,應在到職前完成制度設計。
- 選擇機構應比較語言、地區、產業經驗、緊急應對與可驗證紀錄,而非只看月費。
- 日本法人設立、簽證、會計、源泉徵收稅與人事制度宜以同一份營運計畫整合管理。
若您的企業正評估在日本設立公司、申請經營管理簽證或導入特定技能人力,建議先盤點預定職務、工作地點、首年招募人數與內部人資能力,再與在地專業團隊討論最適合的支援模式。及早完成制度診斷,能讓招募、簽證與營運計畫同步推進,也能避免員工抵日後才面對高成本的補救作業。
常見問題 FAQ
Q1. 日本登錄支援機構是所有外籍員工都必須使用嗎?
不是。登錄支援機構主要與特定技能1號外國人的法定支援計畫相關。其他在留資格的外籍員工未必需要委託,但企業仍須依法處理雇用契約、保險、工時、薪資與在留相關管理。
Q2. 委託登錄支援機構後,企業還需要管理外籍員工嗎?
需要。委託後,企業仍是雇主,必須負責合法工作條件、薪資支付、出勤與加班管理、職場安全及必要申報。機構主要協助執行特定技能人員的生活與定期支援。
Q3. 登錄支援機構的費用通常怎麼算?
常見委託費為每人每月計費,委托費一般為每月2萬~3萬日元左右 (1人) 。但接送、翻譯、住房安排、跨區交通或緊急支援可能另計,簽約前應要求完整拆項報價。
Q4. 特定技能員工可以一直在日本工作嗎?
特定技能1號有最長工作期間限制;特定技能2號則適用於需要熟練技能的情況,並有不同的續留與家庭安排規定。企業應依職類、員工資格與官方最新規則個別確認。
Q5. 日本法人剛成立,應自行支援還是委託機構?
若公司尚未有多語人資人員、地方生活支援網絡與緊急應對制度,通常建議先委託合格機構,並由內部保留雇用、薪資、工時與職安管理責任。待制度與團隊成熟後,再評估是否自行履行部分支援。